据上海浦东法院公众号消息,今天,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通过“作弊”方式刷高流量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祈福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两原告腾讯公司诉称,祈福公司涉嫌通过其运行的“蚂蚁平台”,组织、诱导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虚假提升公众号文章的流量以骗取广告分成、干扰微信公众号平台流量数据。同时,其还通过该平台组织、帮助、诱导微信账号买卖及账号辅助解封交易,并提供“推广工具”功能,帮助用户一键采集、编辑、分享、传播公众号文章内容,窃取公众号广告的正当交易机会。故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500万元,同时要求邓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相关微信公众号运营个体通过“雇佣点击/诱导点击”的刷量行为虚假提升其公众号文章内容的访问量,以赚取微信平台的广告分成与发布任务成本之间的差价的行为,侵害了微信用户、广告商及两原告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秩序,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判决,祈福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祈福公司唯一股东邓某某赔偿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