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爆出一名网红补缴662.44万元税款,同时,也有相关财务人员为该网红算了一下这笔账,如果按个人所得税45%的税率计算,收入约为1500万元;如果按意外收入20%的税率计算,则接近3300万元。
对于娱乐明星和网络主播的财务状况,官方也给出了新的规定,称娱乐业发展迅速,部分员工逃税等问题出现了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复燃的迹象。要严厉查处偷税漏税行为。为了落实上述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娱乐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
本通知提出,要定期进行税收风险分析,近期结合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的风险提示和监督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2018年对娱乐圈进行税务自查自纠以来,严格监管娱乐圈是正常的。郑爽案后的自查自纠行动也可以认为是2018年以来的第二次补税潮。
与上一轮查税仅针对影视行业的明星相比,此次还将网红主播纳入其中。专家们普遍认为,查税范围有所扩大,因为网红收入也较高,也是公众人物,而且偷税风险较大,因此被纳入监管。
这次网红补税也发出了两个信号:
第一个信号:大数据将更多地应用于税收征管。
由于这次网红被发现漏税,是通过大数据技术挖掘发现的。
以前的技术可能跟不上网上新兴职业的收入去税收征管,但经过这次事件,这个职业的税收将不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因此,无论网络名人是以个人名义接单,还是成立个人独资公司,都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个信号:某些行业仍然存在税收征管盲区。
透过之前的范冰冰、郑爽事件,再到现在的网红事件,说明税务机关对于文娱领域的税收征管力度还存在一定的盲点。
可能是因为明星、网络名人等收入渠道多,难以监管计算。
尽管这个网红没有被爆出来,每个吃瓜的人都猜不到,所以这个网红还是可以从事这个行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