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微博发文称,11月22日,我院二审公开宣判“花椒直播”发布危险性视频被诉网络侵权案,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密境和风公司应赔偿吴永宁家属3万元。北京四中院认为,花椒直播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对吴永宁上传的视频是否违反社会公德进行规制。但直播平台却未进行处理,因此其对吴的坠亡存在过错。
5 月 22 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对“吴永宁意外坠亡”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花椒直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网络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何某各项损失 3 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花椒直播”平台作为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其所属的花椒直播平台是公共场所在网络空间的具体表现形态,具有公共场所的社会属性,且该平台具有盈利性,与吴永宁共同分享了打赏收益,理应对其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北京互联网法院称,尽管直播平台需要为网络用户承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但其对吴坠亡仅存在次要且轻微的过错。吴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预见拍摄危险视频的风险,仍进行冒险,为其坠亡主因。
资料显示,吴永宁曾是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曾在“花椒直播”等各大主流网络平台发布了大量的徒手攀爬高楼等高度危险性视频,视频总浏览量超过 3 亿人次,拥有了上百万粉丝。 2017 年 11 月 8 日,吴永宁在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落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