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中国市场监管报发文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一家帮助企业抢注火神山、雷神山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顶格罚款 10 万元。
据介绍, 2 月 3 日至 2 月 13 日,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2 家公司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雷神山”“火神山”的商标共计 10 件。
对此,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处以十万元罚款。
据悉,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对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移转至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3 月 4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对于首批 63 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将依法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强调,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因此,“火神山””雷神山”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应予驳回。